國家網信辦公開征求意見 規(guī)范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工作
2025-01-07 10:17:25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 編輯:樊芳 | 作者:
為促進個人信息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動,規(guī)范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公布了《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3日。
根據《征求意見稿》,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信息處理者通過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方式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一)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二)自當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人以上、不滿100萬人個人信息(不含敏感個人信息)或者不滿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前款所稱向境外提供的個人信息,不包括重要數據。
《征求意見稿》提出,個人信息保護認證遵循自愿性、市場化、社會化服務原則。由具備資質的專業(yè)認證機構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規(guī)則、統一標識開展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活動。國家網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相關標準、技術法規(guī)和合格評定程序,對個人信息出境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家網信部門組織制定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實施規(guī)則、統一認證證書及標志。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相關部門、專業(yè)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yè)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相關數據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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